学校概况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1931年,学校前身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在武昌宝积庵诞生,此后迭经国立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教育学院、湖北省教师进修学院、湖北师范专科学校、武汉师范专科学校和武汉师范学院等时期。九秩春秋,筚路蓝缕,六易校址,八更校名,薪火相传文脉不息,师范教育底蕴深厚。1984年,由武汉师范学院更名改建为湖北大学,开始由单一的师范类院校转型步入综合性大学发展阶段。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湖北大学。
学校有武昌主校区、汉口校区、阳逻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学校毗邻长江,紧靠沙湖,树木葱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教学科研服务设施基础完善。
学科门类和专业齐全。涵盖除军事学以外的13大学科门类,设有24个学科性学院、91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生物学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4个学科群入选“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环境/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8个学科入选U.S.News世界最佳学科,6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现有教师16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216人,硕士生导师1047人。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439人(次),其中国家级人才69人(次)、省市级人才370人(次)
考生须知
一、办学模式及待遇
湖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助学班分为专科、专升本两个层次。各助学机构在湖北大学统一管理下,依照学校自考助学要求,按湖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学生修完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可申请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湖北大学附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通过申请,可授予湖北大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专 科: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
专升本: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不低于专科的学历或普通全日制不低于专科的学籍(申请本科毕业证前须取得专科毕业证)。
学位申报条件:
1.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达到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4、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5.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或我校或我校参加的湖北省高校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联盟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英语(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
(2)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或我校或我校参加的湖北省高校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联盟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第二外语)且成绩合格,或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大学日语、大学法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合格,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者,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时其外语成绩视为合格;
(4)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本科阶段在籍学习期间。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为教育部学籍注册的入学日期起至毕业时间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为考籍注册时间起至毕业时间止。
6.考试无舞弊记录,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学位证书样本:
三、专业设置
咨询电话:027-87995755
咨询老师: 刘老师 18062732808(微信同号) 苏老师 1372013003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