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自考获得学位证书的条件如下:
1.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达到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成绩全部合格(含毕业论文)。
4.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5.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或我校或我校参加的湖北省高校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联盟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英语(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
(2)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或我校或我校参加的湖北省高校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联盟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第二外语)且成绩合格,或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大学日语、大学法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合格,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者,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时其外语成绩视为合格;
(4)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本科阶段在籍学习期间。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为教育部学籍注册的入学日期起至毕业时间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为考籍注册时间起至毕业时间止。